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协会动态

我会表彰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量:188

经我会各会员单位推荐,协会秘书处审核,并邀请专家评审,协会五届八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在2020年12月17日举行的协会五届八次理事会上对九家抗击新冠疫情先单位和六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颁发奖牌及奖金。

1608528998620185.jpg

1608529024723062.jpg

 
 

 

 

一、抗疫先进单位

1、宁波海尔施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2、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3、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4、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康达洲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宁波吉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宁波市康家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宁波禾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宁波龙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抗疫先进个人

1、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宋 毅
 

2、宁波海尔施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时丰兵

3、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陈再宏

4、康达洲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郭咏梅

5、宁波吉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苏吉先

6、宁波市康家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包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