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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参加试行质量受权人制度现场会

发布日期:2011-12-05         浏览量:75

11月30日-12月1日,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参加了药监部门在江北区召开的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试行质量受权人制度现场会。全市药监系统分管医疗器械领导、医疗器械(药品)监管科科长及部分重点监管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现场会通过大会交流发言、企业观摩交流两种形式进行,从政府监管、实际操作、行业自律等三个层面分别阐述受权人制度的实施目的、具体内容、操作步骤,说明了实施医疗器械质量受权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江北局回顾了一年来辖区企业试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的成效和体会,宁波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结了在企业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的运行情况,举例说明与企业管理、质量体系、产品质量之间的关系,及具体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企业向与会代表作了生动的交流,通过现场观摩,提高了大家对实施医疗器械质量受权人制度必要性的认识。
 

宁波市局郭振东副局长深入分析了宁波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监管现状,从理论高度阐述了实施医疗器械质量受权人制度的意义,提出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既是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需要。指出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对于实现“通过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来控制医疗器械的质量”这样一个目标而言,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需要有个过程。在认知上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要协调一致,通过不断的努力,逐步得到完善和健全,最终切实提高产品的质量,而不是简单的实行。要求全市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建立健全机制,认真落实要求,稳步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实施。
 

现场会受到了与会代表的好评,得到了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的支持,取得了预期的效果。